(招标编号:NXCC-CL-2018-02)
一、招标说明: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国道338 线盐池(宁蒙界)至红寺堡段公路施工第八合同段路面沥青改性加工工程,现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经济实力、沥青改性加工经验丰富的单位参加投标,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沥青改性加工的丰富经验;
2、投标人按照要求配置改性沥青设备,并且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运输、安装和改性沥青的生产工作,保证改性沥青正常生产和供应,设备配置要求如下表所示:
改性沥青加工设备配置表 |
序号 | 配置名称 | 配置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改性主机 | 30吨/时 | 1台 | |
2 | 锅炉 | 100万大卡以上 | 1台 | 燃油锅炉或者燃气锅炉 |
3 | 换热器 | 150M2以上 | 1台 | |
4 | 基质沥青泵 | 大于30M3/小时 | 1台 | |
5 | 成品输送泵 | 大于30M3/小时 | 1台 | |
6 | 发育罐 | 50吨/个 | 4个 | 带3个搅拌器 |
7 | 成品储存罐 | 50吨/个 | 2个 | 至少带2个搅拌器 |
8 | 管道、线路 | 符合生产要求 | 1批 | |
9 | 导热油 | 符合生产要求 | 1批 | |
10 | 调和油罐 | 大于30M3 | 1台 | |
11 | 调和油泵 | 大于15M3/小时 | 1台 | 含调和油计量系统 |
12 | 人员 | | 6个 | 能够熟练操作改性沥青设备,保证改性沥青的顺利生产和正常供应。 |
3、投标人需加工的改性沥青总量为3745吨,加工后的改性沥青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须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项 目 | 单 位 | 技术要求 | 试验标准 |
针入度(25℃,100g,5s) | 0.1mm | 60~80 | T O604-2011 |
延度 5℃,5cm/min | cm | ≮30 | T O605-2011 |
软化点 T(R&B) | ℃ | ≮75 | T O606-2011 |
135℃运动粘度 | Pa• s | 1.8~3.0 | T O625-2011 |
闪点 | ℃ | ≮230 | T O611-2011 |
溶解度 | % | ≮99 | T O607-2011 |
弹性恢复 25℃, | % | ≮90 | T O662-2011 |
贮存稳定性离析,48h 软化点差,现 场加工也必须执行 | ℃ | ≯2.5 | T O661-2011 |
密度(25℃) | g/cm3 | 实测记录 | T 0603-2011 |
TFOT 后残留沥青 | T O609-2011 |
质量变化 | % | ≯±1.0 |
针入度比 25℃ | % | ≮65 | T O604-2011 |
延度 5℃,5cm/min | cm | ≮20 | T O605-2011 |
SBS 含量检测,不小于(內掺) | % | 4.5 | |
SHRP 路用性能分级 PG76-28 |
4、具有资金周转和改性沥青加工的相关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而且没有被投诉、通报等不良记录;
5、近几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交通运输部或各省区级交通厅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2018年度沥青改性加工合同后,招标人每月按招标人现场确认完成数量乘以中标价进行结算(投标人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当月支付结算额的70%(剩余款项不计利息),项目完工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0%(剩余款项不计利息),剩余部分作为保留金(保留金包括:环境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中标人施工无环境保护、质量、农民工工资纠纷等问题,招标人次年年底支付至结算总额的10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上海东路775号宁夏交建运营服务部(三楼301室)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销售业绩及检测报告(原件),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上午11: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2月5日下午5:00点前交至如下账户:
名 称: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6016619476
如投标人未中标,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进场正常生产15天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jtjs.com)上发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11:00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上海东路775号宁夏交建六楼会议室
九、其他:
1、联系方式:董先生0951-3859686、0951-3859666(传真)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宁夏银川市上海东路775号宁夏交建三楼306室)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18年1月31日17:00前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