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说明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桥梁工程施工,目前计划进行桥梁上部的钢制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分隔带防撞护栏、中央分隔带护栏、人行道栏杆加工及安装。现对上述护栏工程公开进行采购招标,择优确定供货及安装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实体,具备经营许可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的法人单位,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良好的供货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书、设备清单、承诺书等);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而且没有被投诉、通报等不良记录;
4、近几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交通运输部或各省区级交通厅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标的主要工程量及相关要求
类型 | 部位 | 单位 | 数量 | 工期 | 备注 |
机非分隔带 防撞护栏 | 40mT梁及 65m钢混组合梁 | m | 1090 | 2019年5月25日- 2019年6月25日 | 立柱采用Q345-D,其他钢材材质Q345-D,螺栓等级为8.8级钢;表面防腐见招标文件。 |
120m连续梁 | m | 560 | 2019年10月20日- 2019年10月30日 |
中央分隔带 护栏 | 40mT梁及65m 钢混组合梁 | m | 545 | 2019年5月25日- 2019年6月10日 | 所有钢构件材质均为Q345D;表面防腐见招标文件。 |
120m连续梁 | m | 280 | 2019年10月20日- 2019年10月30日 |
人行道栏杆 | 40mT梁及65m 钢混组合梁 | m | 1090 | 2019年5月25日- 2019年6月25日 | 扶手和栅栏钢管均采用304不锈钢无缝钢管,壁厚3mm,符合GD/T 17395-22208,表面压光拉丝处理;立柱采用304不锈钢板;表面热浸锌防腐处理 |
120m连续梁 | m | 560 | 2019年10月20日- 2019年10月30日 |
以上招标护栏加工安装工程量包含护栏底座预埋件。
四、付款方式:
招标方所属项目按月护栏安装进度进行结算,每月支付中标方上月结算货款的80%(剩余款项不计利息),剩余部分作为保留金(保留金包括:环保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民事纠纷处理保证金等);项目工程完工交验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0%;中标方执行完本合同约定施工任务至项目交工验收后满一年,如中标方材料供应、安装施工无安全环保问题、无质量问题,并不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招标方在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剩余保留金。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775号306室材料设备部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相关销售业绩,经审核同意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上午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前交至如下账户:
名称: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06016619476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jtjs.com)上发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4月2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775号6楼会议室
十、其他:
1、联系方式:董先生 0951-3859529 3859303 邮箱:dongwei@nxjtjs.com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775号306室)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3日下午5:00前
十一、其他要求:
1.报价方法:投标价为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费、安装费等,期间不作调整,投标人报出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报价需含增值税,并明确增值税税率;
综合单价指在招标材料从生产地装车运输至招标人项目工地安装完成,按招标人施工进度、质量要求,组织安装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按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防腐处理,符合交工验收条件,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材料运输费用、安装费、机械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招标人: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