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说明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接的公路项目,需采购一批防撞缓冲车,具体设备种类、数量详见公告后附表。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生产经营范围、良好信誉和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NXCC-ZB-2024-073
2.2招标内容:具体设备种类、规格见公告附表。本次招标根据设备种类不同分为2个标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销售设备的种类对2个标包全部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对其中的1个标包进行投标报价,本次招标设备分为单排座及双排座两种版本,投标人根据销售车辆类型分别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根据投标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版本或两种版本进行采购,本次招标设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供货合同约定数量为准。具体各标包设备种类、规格见公告附表。
序号 | 标包 | 设备名称 | 购置数量(辆/台) | 备注 |
1 | 标包1 | 防撞缓冲车 | 4 | 单排座 |
2 | 标包2 | 防撞缓冲车 | 4 | 双排座 |
2.3招标设备质量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如下:
2.3.1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全新商品,同时满足商品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满足安全环保要求。任何假冒伪劣贴牌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
2.3.2防撞缓冲车设备参数要求:
(1)整车形式:整车具有国家工信部公告,整车具有3C认证证书,能够办理上牌。
(2)车辆底盘:需采用知名品牌(东风、解放、重汽、五十铃等同档次或更优)
(3)发动机功率≥110kW,需采用知名品牌(东风、潍柴、玉柴、康明斯、五十铃等)
(4)排放标准:国六
(5)总质量≥9000kg
(6)最高车速≥89km/h
(7)驾驶室:标包1:单排座驾驶室;标包2:双排座驾驶室
(8)最大缓冲等级≥100K
(9)防撞缓冲垫收放角度:0-90度
(10)倒车影像及行车记录仪:在车辆前方、后上方及后下方安装行车记录摄像头,驾驶室内安装高清显示屏影像系统。(提供配备倒车影像及行车记录仪的实物照片)
(11)车身必须安装工程示警灯、箭头指示灯、警示爆闪灯等安全设施。
2.4技术服务要求:
设备到招标人现场后,中标人及时派人员到招标人指定现场进行调试并对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维修等方面培训,中标人承诺通过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确保招标人相关操作人员能独立、熟练地进行操作和维修保养。该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5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关于所提供产品配置清单、零配件供应和易损件清单单价。
2.6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7计划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日期为2024年10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企业。
3.2纳税人身份要求: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供应能力要求:
投标人近2年(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年同类产品生产销售大于等于10辆。
3.4财务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附近两年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相应产品《检测报告》和《车辆合格证书》;各项指标均必须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3.6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22年1月-2023年12月)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发票)。
3.7履约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要求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
3.8其他要求:
(1)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库中,信誉评价等级被列为C、D等级的,不得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jc.nxcc.com)报名参加。未注册投标人请按照招采平台要求进行注册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资料,注册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人(电话:0951-3308016)进行注册初审,完成注册审核后可在招采平台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按招采平台要求进行报名,经招标人确认通过后,可通过本公司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悦海支行
行号:302871058053
账号:8112401012800032912
6.3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采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jc.nxcc.com)线上投标,投标文件上传招采平台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下午16:00。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按采购平台约定时间前进行报价及投标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的上传至招采平台。
7.3投标逾期未进行线上投标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8、付款方式
8.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购销合同后,签订购销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2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需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如中标人不能提供预付款保函,视为放弃预付款,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购销合同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货物全部到场后支付货总价的20%(如中标人放弃预付款则到场支付货款总价的40%);货物到指定地点调试完毕协助招标人车辆上户完毕后支付货总价的30%;正常使用2个月后,由双方组织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总价的20%;剩余货款为质保金(剩余款项不计利息),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到时如无技术缺陷和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cc.com)以及阿里巴巴企业采购平台、宁夏交建招采平台(http://jc.nxcc.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路396号育成中心三期5号楼306室
联系人:丁先生、宋女士
电话:0951-3308017、0951-3308016
电子邮件:csb@nxjtjs.com